1:中信理财2号第三次分红是什么时候
2:我买了博时2号的基金,谁能告诉我现在怎样了,净值多少
日前,中信理财2号在所有基金和券商理财产品中率先创出净值新高。截至12月21日,中信理财2号单位净值达到1.8922元,累计净值已达到2.6922元。
中信理财2号是中信证券在2006年3月推出的一只配置型理财产品,股票投资比例为0—75%。截止12月21日,该产品今年的净值增长率已达到114.9%。
中信理财2号投资经理周玉雄表示,该产品的股票配置很灵活,当市场调整时,股票仓位会相应降低;而在市场上涨时,虽然该产品的股票投资上限只有75%,但借助公司强大的研究平台,该产品可以通过合理的策略安排和个股精选,努力获取超额收益。
据介绍,考虑到目前市场所面对的巨大估值压力,在本轮调整开始前,中信理财2号已经适时调整了股票投资比例,并对具有估值优势的个股进行了合理增持,因而该产品较为充分地把握了个股的投资机会,在反弹过程中上涨迅速。
3:中信证券的集合理财产品-稳健回报,适合投资吗
根据前期中信理财2号的表现看,牛市里起到增值的效果,就是涨的比基金慢,熊市抗跌就是熊市跌的少。你要是希望不大起大落,就是想保值增值,可以考虑。
4:中信银行的理财蓝筹2号,谁知道净值多少
让人惊讶的中信银行理财产品真相—— “中信银行理财之蓝筹计划2号” 本人于2007年12月21日通过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购买了蓝筹2号产品,理财编号为P07C80101,该产品在其说明中明确规定“计划募集总额为20亿元人民币”,而且在该条款后附说明中也明示(如果募集期内未达到计划募集总额,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募集计划并返还客户资金,并保留延长本产品募集期限的权利,可采取公告等形式告知客户;如募集期内提前达到计划募集金额,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和起息,届时将采取公告等形式告知客户)。另外在该产品“购买必读”中也详细说明此产品为“限量发行,先到先得”,基于以上事实,本人认为银行此款产品募集金额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在没有经得全体投资人同意之前无权私自对募集总额进行更改。 现请登陆中信银行按顺序点击——零售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公告——蓝筹计划2号,之后可以看到银行详细罗列了此产品每月的报表,但这些报表中始终没有提及其变更了募集金额,从08年12月开始才在其报表中增加了“期末资产组合情况”表,之中看到此产品实际运行金额却为34亿元左右,本产品从始至终被银行定义为“亏损”产品,现在问题出现了——此产品结束期的最终实际金额比当初的募集总额多出十几亿元,怎么能说净值“亏损”呢我们是不是应该来分配这些利润呢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请问超出合同金额的钱究竟来源于什么 经过向中信银行询问,得到的回答是,“他们有权依据自己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单方做出改变,包括随意扩大或缩小募集金额,投资范围等并不须进行公告及说明,但最终结果要由投资人承担”。现在我要问银行的权利到底有多大和银行签订的合同还是否受合同法约束现在合同条款被随意变更了,咨询律师说这种行为叫违约,中信银行称他“有权”,现请所有人来评判,了解一下事实真相,大家是否可以认同银行的说法 如果现在募集金额扩大了,那么意味着,其一,显而易见,银行在不费吹灰之力的情况下,提取了巨额管理费;其二,这是一款高风险产品,资金量的大幅增加无疑加大了产品运行的风险,在变幻莫测的市场中,投资组合的灵活度将会直接受到影响,最终导致净值的不确定性。所谓的“亏损”难道都是天灾,而没有人祸吗我想大家应该有权利问两个问题:1.银行究竟是做什么的是帮我们理财的,还是来敛财的为什么在这些专家们的手里,我们的钱会越理越少;2.在面对投资者的时候,银行的权利到底有多大他们的义务又表现在哪里呢难道他们的能力只表现在收入的排行榜上吗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们这些无辜的百姓,难道只是市场对我们太无情了吗不在沉默中灭,就在沉默中爆发。呼吁千千万万的百姓,好好的想一想,如果只有银行才能“有权”,那么将来的理财市场将会是多么的可怕!我们共同呼吁百姓的话语权,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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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证券理财产品之间的区别
一般证券公司所发的理财产品收益较高 但风险也相对较高
1、股票型理财产品收益肯定高,风险成正比;
2、型理财产品收益偏低,风险相对较低;
3、投资组合理财产品收益适中,风险适中。
银行所发的理财产品相对较为灵活,期限也有长有短,可以根据自己需求选择,选择时要注意风险提示,不要只注意收益而忽略风险问题。
6:什么是券商理财产品
一个是集合理财产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顾名思义,它是券商把社会上零散的资金集中起来,由专家进行管理。它和证券投资基金一样,都属于资产管理型产品。
另外一个是证券公司代销的银行理财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没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