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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员工持股计划 江特电机说明情况

更新时间:2022-09-20 22:36:04

  2022年9月19日,江特电机发布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公司股票,受让价格为回购均价 19.70元/股的50%,即9.85元/股,股票规模为607,4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6%。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含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设立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外部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资产管理、咨询等服务。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出资金额、出资来源、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除此之外,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目前江特电机收到的只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8年4月13日至2021年12月9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1年12月1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江特电机涉嫌存在的违规情况,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2017年至2018年期间,江特电机间接控股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与其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存货和利润。其中: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26,938,461.55元,虚增利润总额26,938,461.55元,分别占江特电机2017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0.8%、8.18%;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67,403,160.76元,虚增存货95,295,747.91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11,035,633.67元,分别占江特电机2018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存货、利润总额的2.23%、10.77%、6.39%。上述情況导致江特电机披露的2017年年报和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以上事实,有江特电机相关公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财务会计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情況说明等证据证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拟決定:一、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二、对朱军、罗清华给子警告,并分别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三、对龙良萍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的罚款。四、对闵银章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的罚款。五、对辛毅敏、柳光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八万元的罚款。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