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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证券市场

更新时间:2021-09-25 05:11:10

  短期融资卷是证劵市场的主要交易工具吗?

  600837海通证券:比较稳定,无论市场好坏,只要 每天有成交,证券类股票就要收取手续费。一般情况可以维持收入。但是也会随市场走动。只能希望现在已经到达了一个基本低部了。
600330天通股份:质地差的股票可以希望有利好消息,但是从中国有股市以来差股票的利好很多都是假的。要注意,而且这些股票没必要太早注意它,它们基本是上升行情的末段补涨的。
作为本人的操作方法就是;买一些有投资价值的证券类的股票了。

  米什金的书上说,短期证券价格的波动小于长期证券。但是中国股市是短期波动较大。如何理解

  别看什么国外的东西,那套不适合中国,因为我们是具有****的市场。

  短期证券市场主要是由什么市场构成的?急急急!!!!!!

  隔夜回购、全国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市场、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

  一般而言,长期证券投资与短期证券投资相比,长期证券的风险较小,收益率相对较低?

  错误。应该是长期证券投资与短期证券投资相比,长期证券的风险较大,收益率相对较高。
有两个原因。
1、时间越长,未来的不确定性越大,风险越大,所以风险所要求的报酬也应该越大。比如的收益率曲线是向右上方倾斜的,即收益随着期限的拉长而增加;
2、时间越长,资金的时间价值越大,同样的资金所要求的收益率也越高。比如银行的长期存款利率总是大于短期存款利率的。

  以下属于短期资金市场的是()A同业拆借市场B票据市场C大额定期存单市场C股票市场D回购协议市场

  怎么有两个c应该是a

  证券回购市场的各国比较

  
在美国,国债回购市场是很大的。截止1993年10月20日,一级交易商开展的国债回购余额达8520亿美元,占93年3季度末可流通余额的 29%。其中,隔夜和连续回购(Continuing Repos,指交易双方均有随时终止权的回购协议)余额4660亿元,占54.7%,另外的 3860亿则是期限比较长的回购协议。一级交易商还开展葩回购业务,同期余额6700亿美元。证券借贷的规模不大,一级交易商共借出资金50亿美元,同时借入1840亿美元。
80年代中期,一些国债商纷纷倒闭,并导致数家储蓄贷款协会歇业,俄亥俄州存款保险公司也随后倒闭。券商倒闭的一个原因,是与客哀悼签订回购协议后并没有把协议证券打入客户帐户,而是利用同一笔证券反复进行回购交易。国债商中的二有交易商由于业务单一,只从事国债买卖,所受监管原本是极为宽松的。问题出来以后,1986年通过的法把国债商纳入了财政部、证券和交易委员会(SEC)的监督管理之下。
其他西方国家的回购市场的规模要小得多,很多国家对证券回购和证券借贷有法规或税收上的限制。在日本,回购交易被称为现先交易(Gensaki)。 1993年9月底,日本回购交易余额(包括非)为10.6兆日元(合1010亿美元),占国债余额的9.8%。其中,短期国债的回购市场比较活跃,占据了国债交易量28%的份额,证券公司是主要的资金借入方。日本把长期国债回购看作是证券交易的一种形式,因而需要缴纳交易税。金融机构卖出证券的税率为交易价格的0.01%,非金融机构为0.03%;回购方和返售方在卖出证券时均需纳税,长期国债回购的规模因而受到了很大限制。1989年,日本开办了证券借贷业务(Bond Lending),由于不纳交易税,发展很快,已成为证券市场上重要的流动性源泉。证券借贷期限短至隔夜;相反,现先交易短期业务开展的很少,这是因为税负大,成本太高的缘故。
德国的回购交易与众不同,银行借入回购资金须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准备金。这样一来,实际上取消了回购市场在国内的存在。而伦敦的德国国债回购市场却很私营,其中的大部分交易是长期。这个市场与德国国债合约交易紧密相连,场内的德国企业很活跃。
法国国债回购交易人舅内和海外两个高层。国内回购市场虽没有税收限制,但不确实性大,妨碍了市场的发展;1993年底,法国通过了一项法律,着手消除这些不确实性。截止1993年12月,国内回购余额约2000亿法朗,大致是海外回购余额的两倍。意大利的国内回购市场也比较发达,长期国债交易尤为活跃。1993年底,包括银行间回购的回购交易余额为92兆里拉。
在英国,没有私营单位之间的国债市场,只有有限的金边借入市场,允许金边造市商通过交易所货币经纪人借入金边。1994年1月,英格兰银行启用金边证券回购充当规范的公开市场工具。加拿大的国债回购市场很灵活,1992年取消了跨境回购税,美国投资者参加进来,有力地推动了市场的发展。
各国回购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回购协议的法律有效性问题在一些场合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回购协议具有抵押贷元老派 性质,但发生破产情形时,回购协议有着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在破产清理时可能不被受理。另一问题是税负问题,回购协议将抵押借款和证券贷款两种方式组合在一起,但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贷款,事实上更象一种带有返售合约的售券行为。在有些情况下,特别是当开展回购业务的交易商贷对方保管证券时,还会产生怎样才算真正转移证券所有权的问题。
还有一个技术上的问题,即回购协议和证券借贷的结算问题。原则上讲,这些交易的结算方法同证券的交易结算是一样的,但由于回购交易十分复杂,实际执行起来困难很大。
最后,回购协议可能产生潜在的“系统性”问题。套头交易基金有时在国债市场上进行大的作用购置,证券商通过回购协议向基金发放抵押贷款。典型的回购协议期限很短(一周以内),由于证券价格经常波动,抵押证券的期初价格要略微超过贷款额。如果说市价波动过大,券商就会面临抵押不足的问题。